NCC通過PLB開放免費申請
NCC昨(8)日通過開放個人指位無線電示標(PLB,Personal Locator Beacon))免費申請電台執照案,NCC副主委兼發言人虞孝成昨日表示,為保障民眾從事山域、海域活動的生命安全,NCC委員會議昨日決議放寬PLB電台執照管制。
NCC強調,俟法制作業完成公告後,民眾使用PLB無須再向NCC申請執照及繳交規費,不僅有助於PLB推廣使用,也能提昇搜救效率。
國內外民眾在偏遠地區或行動電話涵蓋範圍外從事山域、海域活動遇險時,未來都可以透過PLB發送406MHz遇險求救信號,經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系統(COSPAS-SARSAT)傳送至地面接收站,再由台北任務管制中心(TAMCC)確認後轉介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,便可即時展開搜救工作。
NCC指出,PLB須完成登錄才能發揮緊急求救功能,未來PLB使用管理重點在於註冊登錄,而非電台執照管制,因此,也取消現行執照費3,900元,預計4~6個月後民眾即可開始免照使用。開放後,民眾可自行購買經NCC型式認證之PLB設備。
來源出處: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41009000136-260204